荣格八维的概念来自于瑞士心理学家卡尔·荣格的《心理类型》,在此书中,荣格提出了态度类型(attitude types)和功能类型(function types),互相结合组成八种功能(四种功能类型各呈现出两种一般态度)。
【态度类型:I/E】
态度类型分别为内倾型(I)与外倾型(E),内倾(I)与外倾(E)并不等同于人们普遍认知里的内向与外向,他们的区别在于「对于客体的态度」。
- 内倾型态度(I)是一种抽象的态度,在本质上它总是企图从客体中撤回欲力,就像他不得不摆脱客体加在他身上的压力一样。
- 相反,外倾型(E)则与客体保持着一种过分信赖的关系,他的主观态度总是与客体相关联,为客体所定向。
【功能类型:S/N、T/F】
功能类型分为四种意识类型:感觉(S)、直觉(N)、思维(T)、情感(F)。
荣格将感觉(S)与直觉(N)归为非理性功能(即感知功能),将思维(T)与情感(F)归为理性功能(即判断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非理性并非是感性的意思,而是指「处于理性的框架之外」。
- 荣格认为,要理解现实,我们就需要一个功能去如实地记录现实,他称之为感觉功能(S),这个功能传递给我们的信息是「感知到的是什么」。
- 然后,当我们注意到某个东西,需要一个功能去定义我们感知到的内容,这就是思维功能(T)。
- 接着,他看到我们需要一个功能去为我们感知到或者命名的东西赋予价值和意义,这就是情感功能(F)。
- 对于已经被我们经验性地感知到、 逻辑性地定义过和有区别地评价过的事物,我们需要一个功能让我们能够预测这些事物的隐含之意和可能性,这就是直觉功能(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