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心理学家卡洛·荣格(Carl G. Jung)在《心理类型》一书中建立了一种性格类型理论。荣格相信,人与人之间表现出来的许多差异皆非偶然,而是缘于每个人的偏好。
荣格提出了构成性格的3种基本要素,每一种要素都有对应的两级:
外倾(E)-内倾(I)
感觉(S)-直觉(N)
思考(T)-感情(F)
此处判断(J)-知觉(P)维度还不存在,它是之后Briggs和Myers母女提出的。
荣格认为感觉 (S)、直觉(N)、思维(T) 及情感 (F) 是人心理的四大基本功能。
而我们同时在内部世界(i)和外部世界(e)中使用大脑的全部4种功能。
其中N-S是心理功能里的知觉功能,反映了我们如何收集信息。
T-F是心理功能里的判断功能反映了我们如何做决定。